靖政办发〔2013〕152号
靖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3年靖西县田七产业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靖西县田七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10月10日
2013年靖西县田七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实施农民人均纯收入倍增计划,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全面实施“田七回乡”工程,打造靖西农业升级版。为切实推进2013年度田七发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市场为导向,政府积极引导,引进龙头企业,发展订单农业,大力推广中药材质量管理规范种植,推动全县田七产业规模化、可持续发展,打造靖西农业升级版。
二、目标任务
年内计划田七大田种植达5000亩,其中:育苗1000亩,中药材质量管理规范种植示范基地500亩。计划2014、2015年各新增分别为6000亩和9000亩,力争“十二五”末全县田七在田总面积达到2万亩以上(详见附件)。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中药材质量管理规范种植示范基地。
示范基地实行工厂化管理,设基地、田七园等标识牌;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农业投入品使用方案、施肥施药记录档案,做到每园每地块均有历史记录;完善服务管理体系,每个基地都有技术部门的技术人员挂点指导,确保基地建设实效;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合作社申报、创建自治区级中药材(田七)标准化示范园。力争全县年内建设田七中药材质量管理规范种植核心示范基地500亩,其中:新靖100亩、禄峒100亩、安德100亩、龙临100亩、武平100亩。
(二)建设田七子条繁育基地。
科学谋划全县田七产业发展,建立子条繁育基地,保障产业可持续发展。2013年全县计划建立田七子条繁育基地1000亩,其中:新靖200亩、禄峒200亩、安德200亩、龙临200亩、武平200亩。
(三)组建合作社推动规模化发展。
积极引导产业发展从单户单干向合作社、种植大户带动发展。各乡(镇)深入指导组建田七专业合作社,重点发展村(街)田七合作社覆盖率达100%。推广“公司+基地+种植合作社+农户”
发展或种植龙头企业+生产(营销)企业+科研院校(所)+合作社(农户)”的股份制合作方式等多种发展模式,引导合作社带领农户与梧州中恒集团等企业签订保护价收购协议,发展订单规模生产。积极探索新合作模式,鼓励引进种植大户落地带动发展规模种植,大力推广类似“种植基地占70%+加工企业占30%”股份制合作发展模式,按照相应比例投资、占股和分红、承担风险等,可由农民用地块租金出资、出劳力,企业出技术、出肥料、包认证、保价收购;或由农民用地块租金出资、出资购肥料、出种苗、出人工等费用,企业出技术同时保价收购,以“公司+合作社”利润分成方式与农户合作经营发展,实现“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合作发展。
(四)强化技术支持与培训。
采取“土洋”结合,建设专业技术服务队伍,组建县田七技术保障组,各乡(镇)也要组建相应队伍。采用聘请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专业技术专家开展培训,组建本地田七专家库、
田间地头常年跟班轮训等方式,强化技术培训。建立各级培训基地,配套培训设施,全程为田七种植户做好服务。组织建立田七种植专业合作社,常态化社员培训。通过以上模式,全县每年培训10000人(次)以上,保证各生产基地每户至少有一人熟练掌握田七标准化种植技术。各乡(镇)可派员到田七生产先进地区挂职交流、跟班学习,掌握先进的生产和管理经验。
(五)强化产品质量监管。
进一步推进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两个体系改革,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队伍,强化专项培训;配备高质量的检测设备,保证可以开展田七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和皂甙含量等较全面的质量检测,确保田七产品质量合格。加强农业投入品综合执法,开展田七专用农药、化肥专项执法,确保田七基地不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伪劣化肥。
(六)鼓励社会要素参与发展。
鼓励基层乡村干部积极参与田七产业发展,依托龙头企业、技术能人、涉农部门等创办田七生产基地。鼓励基层技术干部以技术、资金等入股,激活各生产要素,集聚各类资本,大力发展种加销、贸工农、科研开发及观光旅游为一体的集约经营,走“农业农场化、农民职工化、生产基地化、产品标准化”的新路,推进规模化经营。
五、进度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7月—9月)。
县、乡(镇)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深入调研,明确任务目标,研究配套优惠政策;强化宣传发动,整合资源,动员全县力量投入田七回乡工程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引进龙头企业、种植能人,落实种植基地,落实任务面积,登记造册,建立田七专家库。
(二)整地备耕阶段(2013年10月—11月)。
出台完善优惠政策,配套扶持措施。已落实地块的按技术规程整地备耕,做到三犁三耙。搭建荫棚、建设水柜、修建道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组织调运种植农资等种前准备,乡(镇)田七办负责帮助业主联系、调运红籽、子条等,确保按时按质按量供应种苗。乡(镇)完善专家库,指导面上生产;开展田七种植技术培训2—5期;印发靖西县田七种植技术资料单行本。
(三)移栽种植阶段(2013年12月—2014年1月)。
开展红籽、子条调运等工作,确保种植种苗供应。按照田七中药材质量管理规范种植技术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在田七专家指导下开展田七育苗、种植、田间管理等。各乡(镇)开展田七种植现场技术培训2期以上。收集、归档种植地块的基础数据。开展多方向基础性试验研究,探索、掌握基本经验。
(四)田间管理阶段(2014年1月以后)。
按照田七中药材质量管理规范种植技术要求,开展田间种植管护工作。各级田七办组织专家指导田七管护工作,确保成活率及种苗质量。
六、优惠政策
(一)提供贷款贴息。
为在靖西境内种植田七的种植户提供贷款贴息,每亩贷款额度不超过3万元,连续贴息3年。
(二)给予育苗补助。
对经县中草药办审批为我县育苗基地,按相关技术标准所育优质田七苗,并销售给本县境内田七种植户的,给予每株0.2元的育苗补助。同时可享受每亩3万元贷款额度1年贴息补助。
(三)示范基地补助。
对连片种植面积达50亩以上,按田七GAP标准化示范基地相关要求建设,并经县中草药办验收合格的核心示范基地给予一次性补贴2000元/亩(指核心示范基地500亩),同时可享受每亩3万元贷款额度的3年贴息补助。
(四)实行保价收购。
积极组织田七专业合作社、种植龙头企业等与田七收购企业(中恒集团等)签订田七产品收购协议,实行最低保护价订单收购。田七市场价高于合同最低保护价时,按市场价收购;田七市场收购价低于合同最低保护价时,按最低保护价收购。
(五)预付部分货款。
对后期管理资金欠缺者,田七种植半年后,经田七收购企业(中恒集团等企业)派员核实后,协调引导其预付部分订单货款,待收购田七产品后扣除,货款额度和预付货款总额由田七收购企业派员估产后确定。引导保险机构开展田七种植保险业务。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靖西县发展田七产业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县四家班子分管、联系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编制全县田七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为加强对乡(镇)发展田七产业的指导,县委、县政府抽调人员,组建田七产业发展工作队,常驻乡(镇)指导工作。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田七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建工作队常驻村(街)指导工作,逐级建立产业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全力推进田七产业发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
大力申报和落实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并专款专用,将田七产业年度开发资金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确保每年投入该产业的财政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用好用活其他各类资金,整合并统筹安排财政、发改、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以工代赈、中低产田改造等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的综合效益,加大对田七项目区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协调金融机构采取多种方式,对具有生产发展能力和产业支撑的田七种植户给予小额信贷扶持,对企业优先发放贷款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支持田七产业发展。
(三)强化考核评估。
实行目标管理,建立相应的目标考核激励机制,表彰出色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单位和个人。
(四)加强监督管理。
加强督查工作,扎实推动产业发展。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核实建设面积,严格资金补贴管理,严禁弄虚作假、骗取和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加强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稽查。构建“田七园”安保体系,组建机动巡逻队加强巡逻,切实保护田七种植户劳动成果。
(五)注重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靖西电视台、靖西资讯等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宣传典型,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田七产业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宣传效果。乡(镇)每月编印田七工作简报,通报进度,交流信息,总结经验,推进工作。利用新兴媒体,正面宣传引导田七产业发展。
附件:2013年靖西县田七产业发展计划表
附件
2013年靖西县田七产业发展计划表
乡(镇) |
种植面积(亩) |
核心示范面积 |
育苗面积(亩) |
新靖 |
470 |
100 |
200 |
化峒 |
120 |
|
|
同德 |
250 |
|
|
岳圩 |
100 |
|
|
壬庄 |
200 |
|
|
龙邦 |
220 |
|
|
安宁 |
220 |
|
|
地州 |
250 |
|
|
禄峒 |
390 |
100 |
200 |
吞盘 |
250 |
|
|
南坡 |
100 |
|
|
安德 |
420 |
100 |
200 |
果乐 |
250 |
|
|
龙临 |
420 |
100 |
200 |
新甲 |
250 |
|
|
武平 |
490 |
100 |
200 |
渠洋 |
300 |
|
|
魁圩 |
200 |
|
|
五岭林场 |
100 |
|
|
合计 |
5000 |
500 |
1000 |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靖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