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靖西市 化峒镇人民政府
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靖西市化峒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靖西市化峒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靖西市化峒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靖西市化峒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责
本镇行政和事业机构设置,按照桂发[2011]3号,百发[2011]2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设置5个综合性办公室、8个由镇管理及6个由市直部门管理的事业站所,为进一步强化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镇国土资源管理、镇村清洁、环境卫生监督和环境保护;加强镇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设置村镇规划建设和环保环卫等事业机构。镇国土资源管理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等机构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设置。在巩固上一轮镇机构改革成果基础上,继续探索和完善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的镇政务服务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镇行政、事业机构工作力量,各岗位人员实行一岗多责,一专多责,一专多能,能够适应镇管理、服务的特点和需要,适应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的需要。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化峒镇决算单位由:化峒镇人民政府、化峒镇文化广播电视台、化峒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化峒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化峒镇财政所、化峒镇计生服务所、化峒镇农业服务中心、化峒镇劳动保障所构成,民政办、水利站决算归入化峒镇政府。
第二部分:靖西市化峒镇人民政府 2016年部门决算报
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化峒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收入总计2134.41万元,支出总计2031.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均增加215.89万元,增长10.11 %;支出决算总计增加112.78万元,增长5.55 %;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度人员工资调资。
(一)收入总计2134.41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1921.73万元,为靖西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 212.6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二)支出总计2134.4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637.13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事务、纪检监察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7.0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63万元:主要用于劳保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65.68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服务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管理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41.42万元:主要用于卫生清洁费支出及村屯保洁员工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1028.6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资金补助发放;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项目工程款支出;农业站、林业站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8.交通运输支出(类)13.91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建设管理站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12.04万元:主要用于国土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219.7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
11.年末结转和结余103.1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1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5.58万元,项目支出1113.04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07万元,项目支出224.06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3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68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41.4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1.42万元。
农林水支出81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20万元,项目支出627.82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1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1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4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219.7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19.74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化峒镇人民政府没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5.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6.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和其他工资福利性支出;公用经费108.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7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6 万元。
(一)“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化峒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15.5
万元,支出决算为11.79万元,完成预算76.06 %,其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决算为8.73万元,完成预算的84.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6万元,完成预算的58.85%。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同时,由于公车改革,一般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同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决算为8.73万元,占 74.05 %,同比增加0.01万元,增长0.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6万元,占25.95%,同比减少1.2 万元,降幅28.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没有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7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7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化峒镇人民政府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8.73万元,平均每辆 2.91 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53次,人次153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市直相关部门等到我镇参观指导检查交流工作用餐开支。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55万元,比2015年增加75.38万元,增长70.09 %。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人员工资调资。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桌椅、档案柜、文件柜、复印件、打印机等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化峒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 3 辆,都是一般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共组织对 3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193.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9.23%。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比较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烟叶创税奖50%用于其他烟叶税奖励项目,该项目资金用于镇农业产业发展及各项中心工作开支,严格审核、严格审批,为镇里开展各项工作提供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完成。加大了乡镇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农业产业发展。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2016年度农业产业发展(烤烟生产、桑蚕种植、蔬菜生产)比2015年有所增加这一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