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靖西市 武平镇人民政府
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平镇人民政府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武平镇人民政府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平镇人民政府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平镇人民政府 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 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武平镇人民政府
2、武平镇文化广播电视在
3、武平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
4、武平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5、武平镇农业服务中心
6、武平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7、武平镇水利站
第二部分: 武平镇人民政府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武平镇人民政府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平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收入总计2824.15万元,支出总计2613.80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均增加79.75万元,增长2.9 %;支出决算总计减少327.98万元,降低11.15 %。
(一)收入总计 2824.15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2824.15万元,为靖西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 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2613.80万元。包括:
1. 一般公共服务(类)527.2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事务等。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6.87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7.32万元:主要用于武平镇人民政府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717.16万元:主要用于危房改造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31.9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计划生育事务等。
6、城乡社区支出 88.0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等开支。
7、农林水支出 1082.0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农村综合改革等支出。
8、交通运输支出 7.95万元:主要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25.17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支出。
10.年末结转和结余 210.3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武平镇人民政府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5.22万元,项目支出1408.58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201)527.26万元:基本支出499.88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工资及办公正常经费开支;项目支出烤烟创税奖返还27.38万元主要用于20%用于烟基管护,20%用于基础设施建设,10%用于烤烟的各项会议、培训、办公用品等开支,50%用于农田水利维修、村屯巷道硬化建设等到各项开支;项目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76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207) 26.87 万元:主要用于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干部职工工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31.98万元:主要用于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干部职工工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40.20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5.城乡社区(212)88.06万元:主要用于本镇22个村(街)社区,183个屯的清洁乡村保洁员工资;
6.农林水(213)1082.04万元:农业支出297.87万元,林业支出22.96万元,水利支出13.91万元,扶贫支出32.01万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715.28万元。
7.交通运输(214)7.95万元:主要用于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干部职工工资支出
8.国土海洋气象等(220)25.17万元:主要用于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干部职工工资支出
9.住房保障(221)717.1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补贴。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武平镇人民政府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9.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5.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公用经费144.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9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5.42万元。
(一)“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武平镇人民政府单位2016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20万元,支出决算为13.35万元,完成预算66.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决算为7.93万元,完成预算的7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2万元,完成预算的54.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制度的执行,加强报销审批管理流程,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相关政策。
(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决算为7.93万元,占79.3%,同比减少20.7万元,下降2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2元,占54.2%,同比减少4.58万元,下降45.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是:公车改革制度的执行,加强管理公务接待报销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相关政策。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9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7.9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武平镇人民政府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7.93万元,平均每辆2.6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5.4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120次,人次96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 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辆、一般公务用车3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共组织对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4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0%。其中包括:1、栋本村巴底屯巷道硬化项目;2、马亮村二级路至巴凌屯屯级路硬化;3、果良村村级道路至弄良屯屯级道路硬化;4、武平街上至立或屯屯级道路硬化。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四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