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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百色靖西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2016年部门决算

2017-11-02 15:48:16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广西百色靖西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2016年部门决算目 录第一部分:靖西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靖西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2016年部门预算报

 

 

 

广西百色靖西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

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靖西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靖西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2016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靖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靖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规的贯彻执行。

     2、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承包合同的管理,包括:土地流转管理、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承包权证管理、土地租赁合同的管理,负责合同纠纷的调解。
     3、负责全面推行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负责农村财务、会计、审计、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指导乡镇、村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在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推行会计电算化,提高核算水平,积极推进农村村级财务公开工作。

     4、负责农村经济统计工作,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农户收入抽样调查和负担的监测工作、对统计信息进行分析,为领导决策和基层管理提供服务。

5、配合县财政局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指导乡镇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加强对村民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并建立一事一议奖补项目档票和数据库,对相关原始材料分乡镇、村汇总归档,实行规范化管理。
    6、对减轻农民负担进行监督管理,围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组织执法检查。受理有关农民负担的检举和控告,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件。

7、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靖西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由1个决算单位构成,参与部门预算人数为9人,其中在职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 靖西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靖西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靖西市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2016年度收入总计41.11 万元,支出总计 41.11 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减少3.5529万元,减少7.95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度人员减少。

(一)收入总计41.11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41.11 万元,为靖西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 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 41.11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医疗保障等项支出。

5. 农林水支出36.0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等,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奖励金等等。

6.结余分配 0万元。

7.年末结转和结余 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靖西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基本支出主要包括: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03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0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1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76万元,农林水支出事业运行36.08万元。

(二)项目支出0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靖西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9.11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奖励金。公用经费3.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万元。

(一)“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   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  )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  。靖西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2016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靖西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没有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同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同比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同比持平。2016年度靖西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没有安排“三公”经费支。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没有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16年,经管站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 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1万元,比2015年减少2.88万元,减少47.29%。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人员减少,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也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2016年度靖西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没有安排政府采购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靖西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共组织对 1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该项目为:农村经营管理统计年报培训,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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