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靖西市市政管理局
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靖西市市政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靖西市市政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靖西市市政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靖西市市政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靖西市市政管理局的前身是靖西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政管理股,经2010年7月1日县编委会研究并报县委同意,设立靖西县市政管理局。2010年12月10日下文成立,2011年5月20日在靖西县新靖镇凤凰路302-1号正式挂牌。靖西县市政管理局为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业务上接受县建设局的指导。县市政管理局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为加强市政管理工作的领导,提高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自治区公务员局批准,2013年11月27日,转为参公单位,人员编制15名,领导职数5名。
靖西市市政管理局内设办公室、工程维护管理股、市容环境管理股、城市综合执法管理股4个职能股室,其主要职责如下:
办公室:(一)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全局性事务。(二)协调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工作关系。(三)起草有关文件和工作报告,负责上传下达、文书档案、会议筹备、对外接待、信息、政务公开等工作。(四)办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五)协助局领导搞好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六)负责局机关后勤管理、计生、安全等工作。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容环境管理股:(一)负责全县的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管理工作。(二)制订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计划并组织实施。(三)依照规章审批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的道路开挖、临时占道(包括商业占道)申请。(四)依照规章核准有关设置本市车辆清洗站的申请。(五)依照上级有关法规,审批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的设置停车场、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等申请。(六)负责全县环卫行业相关的初级资质审查。
工程维护管理股:(一)负责城市道路、城市桥梁、非工业性排水和污水处理、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二)负责市政维护单位资质初审(报请上级部门审核)工作。(三)负责全县市政广场、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供水排水、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燃气等市政公用事业的维护管理工作。(四)负责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的监督管理。(五)负责市政工程资料的档案管理、基本建设的投资管理、审查施工组织方案及下达计划。(六)负责市政合同的签定,协调内外施工关系。(七)负责城区防汛工作、组织市政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质检资料保管,申报优良工程,制定年度市政工程建设计划等工作。
城市综合执法管理股:(一)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县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二)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包括行政处罚、吊销证牌照,下同);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对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建筑物或设施的强制拆除工作。(三)负责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四)负责市政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五)负责对城市违章建筑(主要是无审批手续建筑、少批多建、批低建高)的行政执法工作。(六)负责对不按审批设置的户外广告宣传等到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七)负责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市区内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以及对制造影响周围工作和居民生活噪声污染等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八)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门店和市场除外)、出店经营、占道经营、马路市等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九)负责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车辆占道(主干道和车行道除外)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十)负责组织全县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活动和重大活动。(十一)负责受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的投诉、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工作。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靖西市市政管理局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市容环境管理股、工程维护管理股、城市综合执法管理股。所属事业单位有: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市环境卫生管理站、市园林管理所。
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
靖西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于1994年4月成立,原属于县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5月成立靖西县市政管理局后成为靖西县市政管理局二层机构。
1、机构设置
靖西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事业编制75名,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2名、副教导员1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执法室、财会室。
2、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损坏、危害城市道路、桥涵、路灯、排水、污水设施、防洪堤坝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实施城市规划方面的监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法规和规章,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行为进行监察。
(二)负责对擅自占用、损坏、危害环境卫生设施、场地,影响和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实施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损坏城市道路、桥涵、排水设施、防洪堤坝等方面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三)负责对损坏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乱砍树木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实施城市公用事业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供水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四)负责对损坏、危害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客运交通营运、供气安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以及城市节约用水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实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损坏环境卫生设施、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五)对乱堆放、泼洒渣土、建筑材料和建筑施工方面扰民方面进行监察。
实施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损坏城市绿化、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乱砍树木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六)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一)负责对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损坏、危害城市道路、桥涵、路灯、排水、污水设施、防洪堤坝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二)负责对擅自占用、损坏、危害环境卫生设施、场地,影响和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三)负责对损坏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乱砍树木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四)负责对损坏、危害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五)对乱堆放、泼洒渣土、建筑材料和建筑施工方面扰民方面进行监察。(六)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靖西市环境卫生管理站:
靖西市环境卫生管理站于1985年3月成立,原属于县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5月成立靖西县市政管理局后成为靖西县市政管理局二层机构。
- 机构设置
靖西市环境卫生管理站事业编制 60名,站长1名,副站长4名,办公室主任1名,垃圾处理场副场长1名,队长8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会室、收费队、清运队、清扫队、收集队、中转站、生活垃圾处理场、建筑垃圾消纳场、市容市貌监察队。
2、主要职责:
(一)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知识的宣传,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
(二)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于维护;
(四)负责对城市环境卫生进行监督;
(五)负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
(六)协助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环境卫生规划编制
及审核城市环境设施工程设计、城市环境卫生建设工程指标;
(七)负责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无害化卫生填埋工作;
(八)负责城区及乡镇内各单位(小区)的卫生督促、检
查和技术指导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靖西市园林管理所:
靖西市园林管理所成立于1988年6月,属于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园林管理所始初是县文化局的一个下属单位,后归为县建设局管理。至2011年市政管理局成立后,为了进一步发挥该机构的职能作用,靖西市园林管理所成为了靖西市市政管理局的二层机构,行使市政园林绿化管理职能。
1、机构设置
靖西市园林管理所事业编制 9名,所长1名,副所长1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会室、广场公园管理组、路树管理组。
2、主要职责
(一)负责城市绿化法律法规的宣传,执行城市园林绿化行业标准;
(二)负责制定园林绿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内公共园林树木、苗木的培育及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四)负责城区内古树名木的调查、登记、建档,参加建设项目绿化规划方案的评审;
(五)协助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编制及审核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绿地指标;
(六)负责移植、砍伐、修剪城市树木和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的行政许可工作;
(七)负责行政区内园林绿化业的管理;
(八)负责城区及乡镇内各单位(小区)的绿化督促、检查和技术指导工作;
(九)负责城区内新建项目绿化规划的前置审批及绿化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十)负责城区内的城市绿化普查、绿化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靖西市市政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靖西市市政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靖西市市政管理局2016年度收入总计7628.52万元,支出总计7628.52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均减少962.69万元,降价11.21%;支出总计均减少714.45万元,降价8.56%;减少的原因是2016年项目工程数量减少,资金支付使用相应减少。其中:
(一)收入总计7628.52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6979.8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
3.经营收入 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400.4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248.2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7628.5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1.29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1.60万元:主要用于靖西市本级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8.63万元:主要用于正式职工和临时工事业单位医疗和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7546.9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城管执法、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和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 0 .0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6.结余分配 0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靖西市市政管理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24.2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11.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行政运行工作支出。较2016年度初预算数增加11.29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增加机关事务行政运行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拨付支出11.59万元,较2016年度初预算数减少70.13万元,减少86.13%,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部分由个人缴纳,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拨付支出5.6万元,主要用于市政管理局人员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拨付支出2.9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管理局人员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拨付支出3.09万元,主要用于市政管理局人员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医疗保障(款)财政拨付支出58.63万元,较2016年度初预算数增加35.89万元。增加61.21%,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增加,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拨付支出2.41万元,主要用于市政管理局行政人员医疗的补助;
(2)事业单位医疗(项)财政拨付支出53.2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管理局事业人员医疗的补助;
(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财政拨付支出3.02万元,主要用于市政管理局公务员医疗的补助;
4、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财政拨付支出1414.34万元,较2016年度初预算数增加31.68万元,增加2.24%,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城管执法经费支出增加,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①行政运行(项)财政拨付支出126.6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
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付支出53.3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③城管执法(项)财政拨付支出710.0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支出;
④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财政拨付支出7.8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支出;
⑤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财政拨付支出516.3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财政拨付支出38.3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较2016年度初预算数增加31.58万元,增加82.33%,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工程经费增加。
(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财政拨付支出2361.18万元,较2016年度初预算数增加2040.67万元,增加86.43%,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工程经费支出增加,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①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财政拨付支出162.1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②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财政拨付支出2199.0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4)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财政拨付支出1748.8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较2016年度初预算数减少395.81万元,减少18.46%,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工程经费支出减少。
(5)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财政拨付支出180.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较2016年度初预算数增加46.06万元,增加25.59%,主要原因是其他城乡社区工程经费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付支出0.0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较2016年度初预算数增加0.03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财政追加住房公积金经费支出。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靖西市市政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335.5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1335.53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财政拨付支出1335.53 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开发支出。较2016年度初预算数增加1335.53 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对历年取得划拨土地开发进行缴纳耕地占用税。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1.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41.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79.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23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1.34 万元。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靖西市市政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8.52万元,支出决算为24.34万元,完成预算36.81%,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的28.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4万元,完成预算的78.66%.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同时由于公车改革,一般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 24.34 万元,比2015年减少 33.99 万元,同比下降58.27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同比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出决算为23万元,占94.49%,同比减少33.96万元,降低59.62%;;公务接待费出决算为1.34万元,占5.5%,同比减少0.03万元,降低2.19%。“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降低了36.8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同时由于公车改革,一般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支出相应减少。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0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3.0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市政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23万元,平均每辆 11.5 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0次,人次7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1万元,比2015年增加2.62万元,增长13.93%。主要原因是:执法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经费增加,2016年新增3处公厕3名管理人员工资以及原园林所5处公厕5名管理人员由本局机关发放工资。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0.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9.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41.28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2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自卸式垃圾压缩车及车箱;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共组织对 2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0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1.5%。其中:1、全俱物业公司环卫清扫保洁费1800万元,纳入了全年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开展环卫清扫保工作,消除环境卫生死角,提高城市整体环境卫生水平,切实提升广大群众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 路灯节能效益108万元,纳入了全年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各项工作,开展节能改造,办公区域使用高效照明灯具和国家标准节能器具,实行单位节能用电和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及指标任务,落实节能工作经费和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规范制度,抓好节约型公共机构和节能宣传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