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靖西市 国土资源局 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靖西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靖西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靖西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靖西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有关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监督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工作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的执行,制定有关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核;组织编制和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计划;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县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规划、计划。
(三)监督检查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规划执行情况;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听证、应诉事宜;依法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矿业权人合法的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国土资源权属纠纷;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四)拟订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监督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基本农田的保护和耕地开发工作,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五)统一管理全县地政、地籍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矿产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开展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指导和实施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土地、房屋、林地、河套(滩涂)等不动产登记及矿产登记发证等工作。
(六)主管全市土地的征收、划拨和出让工作;承担各类用地的预审、审查、报批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论证、选址定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
(七)负责实施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土地利用管理、培育土地市场和土地资源管理;拟订政府收购储备土地管理办法;负责企业土地权属处置审批管理和审核上报;指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初审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负责土地收益的征收管理工作。
(八)依法对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矿山企业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考核,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负责探矿权和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收取,并负责对返还本县的矿产资源补偿费进行管理和使用;依法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秩序。
(九)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进行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和发展战略研究;在授权范围内,依法管理全县地质勘查活动,处理矿业权属重置的有关事宜;负责矿产资源预申请和矿业权流转的有关工作;按照权限,负责认定矿山企业储量的地质报告和矿产储量的核销审核以及矿山企业资源枯竭地质报告的审批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地质资料的汇交。
(十)负责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和保护地质遗迹,并对防治和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报县政府批准后发布地质灾害预报。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的勘查和评价工作。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地貌景观、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
(十一)组织并管理全市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负责测绘单位资格审查、测绘任务登记、测绘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
(十二)管理全市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根据授权管理测绘的计量工作;指导全县测绘待业标准化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负责全县测量标志的维护工作;依法管理全县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依法管理全县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出版的、展示的地图,管理并审查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十三)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家、自治区、市财政拨给的地勘、测绘、土地等事业经费和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四)负责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所统一监督和管理。
(十五)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靖西市国土资源局本局设1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股、利用股、人教股、地环股、矿管股、信访与调处股、审批办、规划股、执法监察股、耕保股、地籍股、信息与测绘股、档案室
靖西市国土资源局所属单位设有五个二层机构:一、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其主要工作职能:1、负责对本县辖区内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进行监察检查。
2、受理单位、个人对违反土地、矿产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检举,控告等。
3、依法实施对县辖区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制止国土资源违行行为,执行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
4、监察检查土地,矿产市场的经营活动,防范和查处擅自出让、转让、出租、低押土地和擅自转让、出租勘探权、采矿权的行为。
5、完成上级国土资源执法部门交办的任务。
二、靖西市土地储备管理办公室其主要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强我县土地和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强化土地管理。
三、靖西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其主要工作职能:编制全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指导项目组织实施;承办对我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工作;管理、使用有关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开展土地开发整理信息系统,提供信息服务;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技术研究,技术培训;承办主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靖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其主要工作职能: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认真做好不动产登记各项工作;负责对国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河套(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等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负责审核申请不动产登记的有关材料,并对需要实地核查的到实地进行查验;负责不动产登记的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等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档案接收、档案管理、建档入库等工作;对申请权属清晰的不动产进行登记,核发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主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靖西市征地服务办公室其主要工作职能:保证我市征收土地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为项目用地单位服务
第二部分:靖西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第三部分:靖西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7458.26万元。支出总计29914.02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6890.97万元 ,增长33.5 %,支出决算总计增加2922.19万元,增长10.8%,增长的原因:用地报批费增加,征地办项目款支出增加,人员增加费用支出也增加。
1.财政拨款收入27458.26万元,为靖西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0.0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2455.7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24392.60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0.00万元:
2、国防支出66.21万元:主要用于人民武装部新址项目用地的征地补偿款
3、医疗卫生与计划支出398.7万元:主要用于各乡镇的垃圾处理项目征地补偿款
4、文化体育传媒支出1403.77万元:主要用于靖西火车站广场及牌引屯三产用地项目征地补偿款等。
5、城乡社区支出14925.0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靖西城市、乡镇建设用地的报批费、城北项目款、靖西市吉坡村足灯屯给水工程款、殡仪用品专业市场项目(两违拆除部分)征地补偿费、靖那高速公路靖西监控中心超付征地补偿款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评价年度更新等费用支出
6、农林水支出343.49万元:主要用于旧州、鹅泉防洪工程项目的支出
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252.25万元:主要用于靖西征地补偿款(如扶贫生态移民搬迁项目、信发、华银,万生隆、绣球城等)、土地储备的债务本金及利息、兴边富民大会战、化峒土地整治项目及业务股室的日常运行、土地评估、项目报批耕地开垦费、报批项目涉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费、土地开垦费、旱地改水田潜力调查经费、地形测量费、地灾专项治理费业务支出等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00 万元:主要用于ⅩⅩ局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0.1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6.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5521.4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靖西市国土资源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9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6.87万元,项目支出9192.99万元。
1、文化体育传媒支出(类)
文化(款)财政拨款支出1402.9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群众文化(项)财政政拨款支出174.59万元,坡卡屯三产用地的征地补偿款。
(2)其它文化支出(项)财政政拨款支出1228.38万元主要用于靖西火车站广场及牌引屯三产用地项目征地补偿款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拨款支出3.00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政拨款支出0.73万元,主要用于国土局政府雇员失业保险缴的支出。
(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政拨款支出0.33万元,主要用于国土局政府雇员工伤保险缴的支出。
(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政拨款支出1.94万元,主要用于国土局政府雇员生育保险缴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财政拨款支出363.8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363.81万元:主要用于靖西皮肤防治为业务用房的征地补偿款支出。
医疗保障(款)财政拨款支出34.9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支出5.74万元,主要用于国土局行政单位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障缴费
(2)事业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支出14.49万元,主要用于国土系统二层机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社会保障缴费。
(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财政拨款支出14.69万元,主要用于国土局公务人员的医疗保障缴费。
4、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财政政拨款支出740.99万元
(1)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财政政拨款支出303.39万元,主要用于岳圩防洪整治工程、吉坡村足灯屯给水工程示款、殡仪馆市场、高速监控中心、鹅泉旅游景区扩征等项目征地补偿款费用支出。
(2)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财政政拨款支出437.59万元,主要用于城北市场项目赔偿款
5、农林水支出(类)
水利(款)财政政拨款支出343.49万元
(1)防汛(项)财政政拨款支出343.49万元,主要用于旧州、鹅泉防洪工程项目的支出
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
国土资源事务(款)财政政拨款支出7244.32万元
(1)行政运行(项)财政政拨款支出179.23万元主要用于国土局机关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及日常公用支出。
(2)一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政拨款支出264.24万元,主要用于不动登记、地灾监测员补助、业务培训,信访与调处工作、水厂加压站征地项目、湘潭科技、庞凌河源头项目、生态移了项目征地经费支出。
(3)土地利用与保护(项)财政政拨款支出707.09万元,主要用于:国土信息配套工程、耕地开垦、旱改水项目、土地评估及各项业务经费的支出。
(4)国土整治(项)财政政拨款支出1592.79万,主要用于:兴边富民行动在会大会战土地整治项目、化峒土地整理项目款。
(5)地质灾害防治(项)财政政拨款支出2.31万元,主要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程费用。
(6)地质矿产资源事务支出(项)财政政拨款支出49.06万元,主要用于矿产资勘查、编制报告及日常业务经费。
(7)事业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781.2万元,主要用于国土二层机构4个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及日常用公用经费支出。
(8)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财政政拨款支出3668.37万元,主要用于扶贫生态移民搬迁项目、火车广场、 “两违”拆除征地、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城南征地、退采矿权使用费、土地节约集约、地形测量费、地灾专项治理费业务支出、等等费用支出。
7、国防支出(类)
国防动员(款)财政拨款支出66.21万元
(1)民兵(项)财政拨款支出66.21万元,主要用于人民武装部新址项目用地的征地补偿款
8、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财政拨款支出0.12万元
(1)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支出0.12万元,用于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福利支出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靖西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41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4184.7万元。
1、城乡社区支出(类)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财政政拨款支出14111.66万元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财政政拨款支出12605.81万元,土地储备的债务本金及利息、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评价年度更新等费用支出
(2)土地开发支出(项)财政政拨款支出1499.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缴纳靖西城市、乡镇建设用地的耕地开垦费(上缴区厅报批费)
(3)、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财政政拨款支出6.45万元,主要用于:退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土地出让交易服务费(广西华东房地产公司)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财政政拨款支出73.04万元
(1)、耕地开发专项支出(项)财政政拨款支出73.0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专项补助市县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以奖代补”经费、土地变更与遥感监测工作经费、土地确权“以奖代补”经费、建设用地年度更新经费等。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6.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8.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社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128.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车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7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9 万元。
一、靖西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支出预算数为24.73万元,支出决算为21.96万元,完成预算的88.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77万元,完成预算的91.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9万元,完成预算的73.9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同时,由于公车改革,一般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全年实际支出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21.96万元,比2015年减少77.01万元,同比下降77.81%。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77万元,2015年支出数为88万元,同比减少了69.23万元,同比下降78.67%,公务接待支出3.19万元,2015年支出数为10.97万元,同比减少了7.79万元,同比下降71.0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少于2015年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同时,由于公车改革,一般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开支减少。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7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8.7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靖西国土局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8.77万元,平均每辆0.8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1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0次,人次254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41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5年减少26.18万元,降低51%。主要原因是:2015年靖西市国土资源局及所属单位公车保有量40辆用于各单位的业务用车,而2016年因公车改革后只有21辆公务用车,5辆用于公务执法,16辆用于业务用车,1辆用于地质灾害紧急用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9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地灾应急1辆、15辆用于征地与土地整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共组织对 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785.3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5.3%。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举例细述个别项目情况项目如下表:
项 目 |
金额(万元) |
政府土地储备税费专项经费 |
2500.00 |
土地评估费 |
50.00 |
土地开垦水田和改水为水田潜力调查经费 |
59.44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