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靖西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 监督、检查保障《老年法》的实施,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处理有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来信来访;负责全市《老年人优待证》的发放、管理工作。
3. 对全市老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总结交流经验,组织开展与老龄问题有关的信息交流、咨询服务等社会活动;组织引导老年人参与政治、经济、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发挥老年人的作用。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负责指导老年群团工作;负责老龄基层组织建设。为全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高龄生活补贴;通过实施老年人高龄生活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了老年人生活质量,推进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尚的形成。
二、机构设置情况
1. 内设机构:办公室。
2. 所属单位:靖西市民政局。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编制情况:靖西市老龄办在职人员5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2人,公益性岗位3人;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靖西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靖西老龄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856.45万元,支出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4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9.39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99万元。
一、收入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靖西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计856.4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0.04万元,下降4.47%,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
(二)支出预算
靖西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计856.4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0.04万元,下降4.47%,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
1.按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4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和开展工作而发生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13万元,下降21.6%,主要原因是年末有退休人员,提取基数减少,因此相应费用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849.3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等。与上年相比减少41.32万元,下降4.64%,主要原因是年末有退休人员,提取基数减少,因此相应费用减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卫生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费用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85万元,增长10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提取基数提高,因此相应费用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新职工购房补贴以及提租补贴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44万元,下降12.82%,主要原因是年末有退休人员,提取基数减少,因此相应费用减少。
2.按支出用途分类:
(1)基本支出预算数为49.6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万元,下降3.12%,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
(2)项目支出预算数为806.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8.44万元,下降4.54%,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
二、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靖西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856.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0.04万元,下降4.47%,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47万元。其中: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支出0.4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13万元,下降21.6%,主要原因是年末有退休人员,提取基数减少,因此相应费用减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49.39万元 。其中:
1、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支出844.7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9.86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因此相应费用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4.5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万元,下降21.01%,主要原因是年末有退休人员,提取基数减少,因此相应费用减少。
3、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0.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6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计提的基数提高
4、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0.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4万元,增长133.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计提的基数提高。
5、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0.07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0.22万元,下降75.86%,主要原因是年末有退休人员,提取基数减少,因此相应费用减少。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万元 。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6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14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年末有退休人员,提取基数减少,因此相应费用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1.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住房保障支出8.40万元 。其中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2.9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44万元,下降12.82%。主要原因是年末有退休人员,提取基数减少,因此相应费用减少。
三、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靖西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靖西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无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全口径),比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 0%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0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没有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0 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已取消公车费用,车辆已转机关局公车平台管理使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 0 万元。 比上年增加(或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已取消公车费用,车辆已转机关局公车平台管理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0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没有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0 %。主要原因:已取消公车费用,车辆已转机关局公车平台管理使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 0 万元。 比上年增加(或减少) 0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已取消公车费用,车辆已转机关局公车平台管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靖西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预算单位的构成
靖西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由1个预算单位构成,参与部门预算人数为2人,其中在职人员2人。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靖西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5.58万元,比2017年减少0.16万元,下降2.78%,主要原因是年末有退休人员,提取基数减少,因此相应费用减少。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靖西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情况说明
靖西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国有资产预算0万元。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