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常规种子(大田用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一、办事部门:靖西县农业局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农作物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申报条件
1、申请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2、有能够满足检验需要的检验室和必要的检验仪器;
3、有一名以上经省级7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
四、申办需提交的材料:
1、农业部统一印制的农作物常规种子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和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复印件);
3、注册资金证明材料;
4、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
5、种子晒场情况介绍或种子烘干设备照片及产权证明;
6、种子仓储设备照片及产权证明;
7、种子生产地点的检疫证和情况介绍;
8、生产品种介绍(主要性状);
9、种子生产质量保证制度。
五、办理流程:
五、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种子管理站现场勘察→法规股审核→局领导审批→窗口出件
六、工作时限:30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无收费
八、咨询电话:6231170
九、 投诉电话:6225344
十、提示: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本指南,要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四点要求,对指认为有不清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