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解放前农村多住干栏房,人居其上,下放禽畜,门前用木条搭架成晒台,白天晒
东西,晚纳凉。清《归顺直隶州志》载:“四乡民屋皆作两层,名为栏房,上层用板铺满,
人口所居,下层安置牛猪,既免另作牢圈,亦且易防盗窃……”解放后生产发展,不少地方
已改为人畜分居的砖木结构房屋。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生活改善,有的还
建起钢筋混凝土楼房。城镇多为砖木结构平房或楼房,近年多改建为钢筋混凝土多层楼房。
饮食:清雍正《广西通志》载镇安府属“旧俗,土民沥灰水以代盐,自府属行盐官,方
免淡食,沥灰之风始息。”后来虽有盐卖,但盐价昂贵,至民国有的农民仍为淡食,一日两
餐玉米红薯伴野菜,只有一些商家富户才吃上米饭炒肉菜。婚嫁喜庆菜,县城每桌一般4碗8
碟,有鸡鸭猪肉,均同一菜谱。农村略减,以猪肉为主,少用鸡鸭。惟女客宴饮时,大多只
吃素菜,荤菜包回家给小孩和孝敬老人。解放后,生产发展,生活改善,城乡人民大多能吃
上米饭, 一日三餐甚至数菜1汤。旱作地区虽以玉米为主,但已比过去为稠,节日宴饮少者
四五种菜,多的七八种。靖西素爱弄小吃,品种繁多,街上摆满小吃摊,直到深夜仍有卖。
回族注意饮食卫生,允许食禽类中有嗉囊者,兽类中反刍者,鱼类中有鳞腮鳍者,如牛
羊蛇鹿兔,鸡鸭鹅鱼虾等,其性善无毒,可益人。禁食猪狗肉、血、死物和虎豹鹰鹞等凶禽
猛兽,因其性恶,恐污人性,故皆禁止食用。回族禁止饮酒赌博。
服饰:古时“男女中布跣足,妇人衣短长裙”。至清“同治初年后穿著渐如客装”,男
穿长衫马褂或开左襟上衣宽脚裤。女子穿捆边右开襟上衣宽脚裤,尖头鞋。布料皆为蓝靛染
成蓝黑色土布,未成年女子留辫,成年梳髻。民国时男穿唐装(俗称便服)或中山装,富家女
子和女学生剪辫发穿旗袍,县城多穿机织布,乡村多穿土织布。解放后,1964年妇女大兴剪
发髻,改穿各色机织布。1980年后,盛著新潮时装,兴烫发。
苗族服饰为男穿黑色唐装衣服,女爱穿白色镶蓝色花边开领上衣,头戴杂色巾,小腿缠
绑带,因其衣多白色,故称白苗,男女都爱打赤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