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林业局 > 部门简介

靖西市林业局内设办公室、林政股、检疫站、防火办、推广站、乡镇站、保护站、能源办、计财股、林改办、调处办11个科室,局隶属及二层机构有森林公安局、国有五岭林场、广西底定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邦亮长臂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湿地公园管理局、林业种苗试验站和木材公司等7个二层机构。靖西市林业局认真实施退耕还林、石漠化综合治理等绿化造林工程,森林总面积逐年提高,2015年末全市森林覆盖率为52.8%;全市已有80%以上村屯达到生态绿化要求,目前累计完成村屯绿化1555个屯;合理开发与利用森林资源,邦亮长臂猿自然保护区升格为国家级保护区、广西五岭自治区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已通过自治区林业厅审核、积极推进广西靖西龙潭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工作;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油茶种植、林下田七中草药种植、林下养猪等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取得成效;做好林业项目招商工作,着力打造以靖西•东盟花卉产业标准化孵化基地为核心的百色靖西东盟花卉综合产业(核心)示范区建设;在森林资源管理方面,林政执法、森林公安工作正常有效开展,各种涉林违法犯罪受到打击,林区大局稳定;农村能源建设稳步推进,沼气池入户率达52%以上;林场、自然保护区建设得到长足发展。

 

 

 

 

 

 

 

 

 

(一)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化、沙化土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林木种苗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全市林地、林权管理和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并指导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依法承担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工作。

(四)组织、指导、监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五)负责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全县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的有关工作。

(六)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七)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石漠化和沙化土地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市石漠化防治、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定相关的地方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协调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

(八)参与拟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建立和实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市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市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监督管理市木级国有林业资产,指导全市林业基金的征收和管理;编制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九)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句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组织、指导农村能源建设工作;管理市直属国有林场,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十)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监督全市木材、竹类、林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指导、协调山区综合开发和森林生态旅游;指导全市花卉产业发展;拟订全市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监督实施林业产业国家标准,参与拟订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和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十一)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人才、外事和信息化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十二)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森林防火扑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市林业行政执法监管责任,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森林公安队伍,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林业局内设三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同时挂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

    (二)林政股(县林权调解办公室)

    (三)计财股

 

 

 

 


潘承虎   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务、行政全面工作。联系禄峒镇、安宁乡、地州镇。

 

 

 

 

 


农小燕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负责党建、人事、群团组织、办公室、保密、森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办公室、木材公司。联系新甲乡、龙临镇、武平镇。


岑  锐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兼森林公安局政委

负责森林公安、林政、林权纠纷调处、森林消防工作,分管森林公安局、林政股、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办公室、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联系化峒镇、湖润镇、新靖镇。

 

 

 

 

 

玉庭辉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广西底定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

主管底定自然保护区工作,负责林业技术推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退耕还林、林业产业、生态公益林保护、林业统计、林业扶贫工作,主管广西底定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分管林业技术推广站、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护站。联系南坡乡、安德镇、吞盘乡。


雷 萍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负责纪检、绩效工作。联系果乐乡、魁圩乡、渠洋镇。

 

 

 

 

 

 

杨 江   广西邦亮长臂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兼林业局副局长

主管邦亮自然保护区工作,负责计财、绿化、乡镇林业、农村能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种苗、古龙山自然保护区、地州自然保护区工作,主管广西邦亮长臂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分管计财股、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乡镇林业工作站、农村能源办公室、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种苗站。联系龙邦镇、壬庄乡、岳圩镇、同德乡。

 

 

联系电话:0776-6212388

传真号码:0776-6212388

电子邮箱:lyj6212388@163.com

通信地址:靖西市新靖镇城东路一小区4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