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监察局 > 部门简介

靖西市监察局与市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两种职能。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审理室、群众问政投诉中心。

 一、市监察局属市政府序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赋予的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一定的行政处分权,开展行政监察工作。

二、主管全市的行政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决定、命令的情况。

三、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以上处分的建议和作出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的决定(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

四、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机关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宣传,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六、对上级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七、对监察对象不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命令、规定、指示等情况,有权向其发出监察建议书,并通知主管部门督促改正。

八、对于模范执行国家法令、政策和上级政府的各项决定、规定,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政绩突出的监察对象,可建议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扬或奖励。

九、办理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

办公室

1.负责处理委局日常事务,负责市纪委全会、常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与市纪委委员的联系。
2.汇总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委局有关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审核以委局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督促检查上级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以及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市纪委常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涉及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事项的答复工作,负责特邀监察员工作。
4.组织协调委局机关公文办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工作和密码管理、后勤管理、对外联络、计划生育、接待等工作。
5.负责委局机关的财务管理监督工作。
6.负责委局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出国(境)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
7.负责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8.负责委局机关的新闻事务,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传播、网络宣传以及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工作。
9.负责法规、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清理等相关工作任务。
10.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风政风监督室(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1.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要监督检查活动。
2.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的贯彻落实。
3.综合协调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和行政效能建设问题的查处。
4.综合分析全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5.综合协调应由委局机关参与调查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指导、督办乡镇和有关部门对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6.履行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监督检查承担纠风任务的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协调查处在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7.负责组织办理市委管理干部任职前廉政审查工作。
8.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访室

1.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督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
2.提供信访举报信息,向委局领导报告重要举报情况。
3.对交办或转办的信访举报件进行督查,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协调督办。
4.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检举、控告进行核实。
5.负责对市委管理干部问题线索进行统一管理,并分送相关纪检监察室。协助办理市委管理干部任职前回复市委组织部意见工作。
6.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市委报告的同时向市纪委报告,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相关纪检监察室。
7.负责组织协调查办案件相关工作,对办案情况、办案场所安全保卫保密工作等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督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办案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8.负责管辖案件和上级批办、交办案件的督办、管理及相关专项工作统计、分析、总结工作。
9.对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
10.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一纪检监察室

1.负责新靖镇、化峒镇、同德镇、湖润镇、岳圩乡、壬庄乡、龙邦镇、安宁乡、地州乡及市党委部门及直属单位、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群团组织的纪检监察工作。
2.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市委管理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以及廉政等方面的情况。
3.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机关(机构)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对涉及的市委管理干部实行责任追究。
4.督促联系单位监督对象加强作风建设,督促检查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
5.承办联系单位市委管理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典型案件的查处工作,承办联系单位应由委局机关参与调查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并提出处分建议。
6.综合、协调、指导、督促、检查联系单位案件检查工作。
7.监督指导联系单位做好上报问题线索处置工作。
8.配合信访室完成上级需要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专项总结。
9.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纪检监察室

1.负责联系禄峒镇、吞盘乡、南坡乡、安德镇、龙临镇、果乐乡、新甲乡、武平镇、渠洋镇、魁圩乡及市政府办、市政府组成部门、市政府直属单位、学校及医院、市直属企业(含参照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和驻靖西中直、区直、市直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2.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市委管理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以及廉政等方面的情况。
3.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机关(机构)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对涉及的市委管理干部实行责任追究。
4.督促联系单位监督对象加强作风建设,督促检查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
5.承办联系单位市委管理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典型案件的查处工作,承办联系单位应由委局机关参与调查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并提出处分建议。
6.综合、协调、指导、督促、检查联系单位案件检查工作。
7.监督指导联系单位做好上报问题线索处置工作。
8.配合信访室完成上级需要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专项总结。
9.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办公室)

1.审理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申诉案件。
2.负责对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办理恢复党员权利的有关手续。
3.负责办理市监察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承办行政处分的解除工作。
4.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群众问政投诉中心

群众问政投诉中心是由市纪委监察局管理的受理群众投诉本市行政机关和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庸、懒、散”等不良问题的二层机构,办公地点设在市委大院内,投诉热线电话为“333”。 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受理、办理对本市行政机关和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的对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工作不负责任,办事拖拉、作风飘浮、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损害群众利益的不作为、慢作为、差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不良工作作风行为问题的投诉;
(二)受理、办理投诉人或被投诉人不服群众问政投诉工作机构对所投诉问题处理结果的申诉;
(三)接受与投诉有关的咨询;

(四)对投诉件进行调查或提出处理意见,按照投诉办理时限的要求,答复或责成承办机关答复投诉人;
(五)对全市群众问政投诉工作进行调研;
(六)做好投诉受理、办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和综合工作,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七)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开展投诉工作的经验,及时向上级和有关行政机关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办理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林忠茂(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协助书记处理市纪委日常事务。主持市监察局全面工作。
分管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问政平台、巡查工作、机关工会。
联系:新靖镇、市委办(保密局、机要局)、市府办(接待办)、政协一办三委、组织部、住建局、人防办、市政管理局、民政局、国土局、农业局、工商局、商务局、教育局。

农恒富(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主管信访室、第二纪检监察室、机关工会。
联系:龙邦镇、吞盘乡、同德乡、安宁乡、物价局、水利局、文广局、环保局、气象局、畜牧局、烟办、水果办、粮食局、市场服务中心、党史办、区划办、靖西二中、靖西三中、民族中学、民族高中、市第二小学、实验小学、市第六小学。

黄丽清(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主管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绩效考评工作、问政平台。
联系:化峒镇、科技局、党校、政务服务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法制办、世行办、外侨办、市志办、民语办、糖办、房改办、老干局、市直属机关工委。

梁文堂(监察局副局长)

协管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问政平台。
联系:果乐乡、渠洋镇、新甲乡、安监局、农机局、移民局、工管委、涉铝办、高铁办、社科联、残联、民族局、科协、编制办、供销社、城镇集体联合社、农村商业银行、靖西市锰矿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7766212213

传真号码:07766212213

电子邮箱:jxxjw2213@163.com

通信地址:广西靖西市新靖镇城中路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