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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市国土资源局于2002年由靖西县土地管理局和靖西县地质矿产局撤并成立,是本行政区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开发、合理利用的政府工作部门。局内设11个职能部门:办公室、财务股、规划与耕保股、执法监察股、矿产开发管理股、土地利用股、地籍管理股、人事宣教股、测绘行政管理股、信访与调处股、地质环境股。下设6个二层机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征地服务办公室、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地产公司、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协调开展国土资源巡查、执法检查和国土资源管理业务。

靖西市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有关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监督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工作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的执行,制定有关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核;组织编制和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计划;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市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规划、计划。

(三)监督检查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规划执行情况;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听证、应诉事宜;依法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矿业权人合法的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国土资源权属纠纷;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四)拟定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监督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基本农田的保护和耕地开发工作,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五)统一管理全市地政、地籍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矿产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开展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指导和实施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土地登记及矿产登记发证等工作。

(六)主管全市土地的征收、划拨和出让工作;承担各类用地的预审、审查、报批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论证、选址定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

(七)负责实施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土地利用管理、培育土地市场和土地资源管理;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转让交易,政府收购储备土地管理办法;负责企业土地权属处置审批管理和审核上报;指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初审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初审相关土地使用权价格;负责土地收益的征收管理工作。

(八)依法对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矿业权的出让和转让审核,依法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矿山企业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考核,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负责探矿权和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收取,并负责对返还本市的矿产资源补偿费进行管理和使用;依法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秩序。

(九)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进行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和发展战略研究;在授权范围内,依法管理全市地质勘查活动,处理矿权属重置的有关事宜;负责矿产资源预申请和矿业权流转的有关工作;按照权限,负责认定矿山企业储量的地质报告和矿产储量的核销审核以及矿山企业资源枯竭地质报告的审批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地质资料的汇交。

(十)负责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和保护地质遗迹,并对防治和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报市政府批准后发布地质灾害预报。依法参与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的勘查和评价工作。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参与组织认定具有重要重要价值的地质地貌景观、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

(十一)组织并管理全市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负责测绘单位资格审查、测绘任务登记、测绘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

(十二)管理全市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根据授权管理测绘的计量工作;指导全市测绘待业标准化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负责全市测量标志的维护工作;依法管理全市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依法管理全市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出版的、展示的地图,管理并审查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十三)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家、自治区、市财政拨给的地勘、测绘、土地等事业经费和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四)负责本辖区内国土资源所统一监督和管理。

(十五)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0776-6212161

地质环境股:0776-6222051

财务股:0776-6231377

地籍管理股:0776-6214082

利用股:0776-6214088

信息中心、测绘行政管理股:0776-6229355

耕地保护与规划股:0776-6214089

信访调处股:0776-6221433

人教股:0776-6221814

纪检监察室:0776-6212161

执法监察股:0776-6214086

矿产管理股:0776-6214081

 

直属二层机构:

征地办:0776-6212909

土地储备交易中心:0776-3057270

靖西市地产公司:0776-6212133

靖西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0776-6213113

靖西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0776-3056158

靖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0776-6228856


黄作鹏    党组书记、副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全面工作。主管人事和财务工作。


钟岳成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书记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协助书记领导党组成员开展相关工作,协助书记分管工、青、妇等方面工作;协助局长分管行政审批、人事、宣教、扶贫等方面工作。


林格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分管财务、地籍、信访、调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动产登记等方面工作。


莫宗泉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分管规划、耕保、测绘管理和信息技术等方面工作。


方绍专   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分管执法监察、地质环境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地质勘查、矿产开发管理、安全生产总协调等方面工作。


赵克忠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工作分工:主要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助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

联系电话:0776-6212161

传真号码:0776-6232065

电子邮箱:jxg2161@163.com

通信地址:靖西市新靖镇金山街4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