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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行政机构,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和决定,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情况,为市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当好市政府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二)负责处理各种来文来电。

(三)负责市人民政府召开会议的各项准备和会务、会议纪要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四)负责起草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的文件、材料;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五)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报告市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政府领导审批。(六)协助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汇报材料、典型材料、调研材料等以及本办有关文件、电报、工作计划总结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文稿;负责市人民政府和本办文件的审核、拟办、校对、印刷、分发、立卷、归档工作。

(七)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做好全市性各项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以及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组织协调政府各部门贯彻执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以及工作部署。

(九)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对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文件、市人民政府会议决定事项 及市人民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的执行情况,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十)加强横向联系,密切与周边县(区)的信息来往,组织开展调研活动,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决策服务。

(十一)负责编制政务信息、简报以及电子公文的接收传递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参与区域性的经济技术协作和经济活动,组织协调我市对外招商引资的各项服务工作。

(十三)协助市政府领导联系政府部门,并协助处理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四)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市人民政府机关和领导服务。

(十五)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本办的干部职工进行教育、管理和培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

(十六)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11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1、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稿和以市政府、政府办名义报送的重要汇报材料及其它综合性文字材料。2、认真做好市长办公会、政府常务会的会议记录,及时撰写、编印会议纪要。3、撰写综合材料。做到观点正确、结构严谨、层次清晰、语言简练、实事求是、校对准确、按时完成和符合文体。4、收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数据和政府部门各类工作计划、总结和汇报材料等资料。

(二)文电股。

1、负责本办日常事务,协助办领导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2、负责市直各部门(对应股室办理除外)、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种请示文件的签收、拟办和呈批,传递上级下发的有关文电、来信,做好文件签收登记、转办、拟办、呈批、催办以及归档工作。3、检查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委、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4、负责办理各种来电来信和群众来访。5、负责制发全市性各级各类会议通知。6、负责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会议材料准备和组织工作。7、负责本办信件的收发以及信件的收转,及时准确地做好重要文件、资料、信息的传递、邮寄等工作。

(三)文秘股。

1、协助市府办公室领导组织起草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做好文件的起草、修改、初核、呈批、校印和传递工作。2、负责办公室各种会议和市人民政府有关会议的组织准备、记录、纪要及其他服务工作。3、负责起草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的文件、材料,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四)信息股。

1、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的收集工作。2、负责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的上报工作。3、负责向市直各部门、各乡镇传递市政府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政令等信息。4、负责市人民政府网站动态信息编撰工作。5、负责编撰《靖西政务信息》,搞好信息直报工作和信息交流以及对外宣传报道工作。6、负责对市政府及其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管理、调配、调试。7、负责市人民政府无纸化办公业务。8、负责电子政务建设工作。9、负责对市领导、办公室人员进行公文无纸化传输业务等技术应用培训。10、负责管理政府专网机房、后备电源机房和文印机房。

(五)行政股。

1、负责与市接待办对接做好全市性日常接待服务工作,做好各级各类接待费用的核定工作。2、负责做好全市性各级各类会议服务工作,协调做好会务安排,加强会前、会中、会后服务工作。3、负责政府机关的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市府机关财务,安排使用好各种经费,填报各种财务报表,做好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的整理和保管工作。4、定期向办公室领导汇报财务收支情况,每月要向办公室主任和分管副主任上报月报表。5、做好单位职工工资核定上报工作。6、负责督促工勤人员做好领导和各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和饮用水供应。7、负责办理政府机关现金收付业务,办理各种来往经费。8、承办政府机关日常办公用品的购置、登记、发放。9、负责市政府领导和办公室的后勤服务工作。10、负责市府机关户口管理和机关财产管理。11、负责办公室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办公室会议的组织并负责记录,督办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起草办公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有关文稿。

(六)督查股。

1、负责对上级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在本市的贯彻情况进行督查落实并反馈。2、对上级政府领导和领导机关交办的督查事项进行督查落实并反馈。3、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会议、重要决定事项、重要工作部署及市领导批办、交办的督查事项进行督查落实并反馈。4、对新闻媒介和各种内部材料反映本市或本办工作的批评、建议或带典型性、苗头性的重要问题,市领导批示要求督查的事项,进行督查落实并反馈。5、负责市政府及所属部门承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督查落实。6、负责编撰《政务督查》、《督查专报》。7、督查群众来信来访,办理群众给领导的信件。

(七)保密室。

1、负责上级机关文件的签收、转送和呈阅等工作。2、负责管好市人民政府和市府办公室印章,并坚持领导签字后用印的原则,做好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签章工作。3、负责对绝密文件和指定收回文件、到期文件的清退、编号立卷、归档保存、注销和销毁。4、负责市政府机关与机要部门之间来往的机密文件、密码、密钥的传递工作。5、负责为市政府领导、本办领导查找、调用文件。

(八)市人民政府调解处理山林、土地、水利纠纷办公室。

负责对本辖区内“三大纠纷”案件调处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检查;总结交流调处工作经验,做好调处工作的业务统计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调处政府直接交办、单个职能部门不便做调处的特别案件和重大案件;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九)市边防委员会办公室。

1、认真贯彻党中央有关边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边防委委员会、自治区、市边防办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对边防工作的决定和批示及时报告在执行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定和指示过程中的情况和遇到的主要问题。2、根据国家边防委委员会、自治区、市边防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研究制订本市边防工作规划、计划和具体落实措施。3、组织、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及驻军、武警共同完成好边防工作任务,处理本市边境发生的重大问题。4、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全市边防工作情况,不断总结推广、交流工作经验及做法,向市委、市政府和市边防委员会提出切合实际的可行性建议。5、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搞好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分裂等活动,增进军政、军民团结和各民族团结,边境地区社会稳定;本级各有关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涉外政策纪律和加强社会治安的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边防重大涉外问题和严重违反纪律的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6、按照自治区、市边防办的规划和安排,组织指挥边防基础设施建设,督促检查边防一线公路、巡逻路、防炮工事等战备设施维护保养落实情况,完善和提高全市边防的管边控边能力。7、指导帮助边境地区医治战争创伤,重建家园工作;协调、动员边境地区干部群众深入开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经济,脱贫致富,不断提高边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8、协调和参与各有关部门处理边境事务,杜绝边境重大事件发生,有理、有利、有节处理涉外事件,促进与友邻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的不断发展。9、做好边防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的使用和管理。10、负责边境地区的法制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对边民进行法制观念、国土观念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对外、侨务及港澳事务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百色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规定、指示和决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执行外事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以及党和国家的侨务工作法规和方针、政策。并负责检查全市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的情况,配合上级外事侨务部门处理政治性涉外事项,调查国内外侨情,研究侨史,掌握了解海内外侨情动态,向市党委、市人民政府提供信息。2、根据中央和国家有关对外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研究制定各个时期的涉外活动计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依照《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组织实施制定的各项计划。3、协调全市外事和涉外活动计划,研究会签有关部门涉外工作的请示,报告和邀请外国人来访的上呈报告。宣传党和国家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开展对海外华侨、华人重点人物和社团的联谊与合作交流活动,配合有关部门通过侨务工作渠道开展对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华侨、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出入境的有关事宜,做好引进华侨,外籍华人资金,技术和人才工作。4、负责组织接待来访外宾和来靖西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外交人员和进行采访活动的外国外交人员和进行采访活动的外国记者,统筹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对外交往事宜,指导各单位的外宾接待工作。5、协调有关方面开展涉外安全和领事保护工作;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和我市民间组织参加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管理;处理或协助处理全市重大涉外、涉港澳和涉侨案件、涉外突发事件。6、根据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国界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和控制好各界领土争议地区的情况,掌握中越边界的历史与现状,组织和参与或指导有关处理边界领土争议,边境涉外事件的会谈、会晤及联谊活动。7、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与本市接壤国家有关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社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中越边境情况和处理好边境口岸涉外事务。配合和协助外宣部门做好外事活动的对外宣传和边境政策教育工作。根据中央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供对外表态口径,会审全市的重要涉外报道和涉外稿件。8、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华侨、外籍华人和港澳同胞捐赠物资的审核报批工人选,以及依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接受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物资捐赠,协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侨资侨汇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指导本市侨属企业。9、负责本市回乡探亲、旅游、考察和洽谈经贸活动的海外侨胞和港澳同胞的接待,咨询服务工作,接待和处理有关群众来信来访。做好归(难)侨回国定居安置和侨务扶贫生活救济工作。10、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检查外事纪律、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处理违犯外事纪律和保密规定的重大案件。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外事侨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行政审批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2、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创新,制定全市行政审批管理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3、对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参与审核各行政主管部门应取消、保留或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4、制定各行政主管部门,法律、法规授权和受行政机关委托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方案;协调和监督各部门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行政审批工作;制定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则。5、组织对各部门审批、办证服务质量评价;监督检查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审批行为;负责各部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及文明服务考核;负责参与处理和核实社会公众、申请人对审批部门或审批工作人员违反审批制度的投诉。6、监督和指导各行政主管部门服务窗口的工作;提供行政审批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7、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继慧  主任

领导和主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协助市长、常务副市长协调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市长协调处理国防、武装、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监察、财政、审计、法制等方面工作以及市长交办的日常工作。

                                黄华队  副主任

                                黄    亮  副主任

                                李    峰  副主任

                                赵璧庆 副主任

                                梁    敏 副主任

                                赵    耀 副主任
                                陈向荣 副主任

                               凌明升  副主任

                               罗    乐 副主任

                          

联系电话:0776-621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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