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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广西农机化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03-27 09:05: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广西农机化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农机局(农委),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加强2018年我区农机化宣传工作,提高宣传效果,营造农机化发展良好氛围,现将《2018年广西农机化宣传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8年3月20日


 

2018年广西农机化宣传工作方案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也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和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等精神,进一步做好2018年广西农机化宣传工作,提高宣传质量和水平,营造农机化发展良好氛围,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思路

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和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等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宣传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宣传农机化工作的新政策、新思路、新进展、新经验,把握重点、做好计划、建设平台、创新形式,实施立体化宣传,引领农机化发展方向,提升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提高各级各部门对农机化的重视、支持力度,为广大农机化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提供更多正能量,持续推动广西农机化实现科学快速发展。

二、宣传重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宣传内容: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宣传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一号文件的举措成效和典型事迹。

宣传载体:(1)电视台。在各级电视台上播放20次以上。

(2)报刊。在各种报刊上刊登宣传报道文章20篇以上。(3)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在相关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原创性宣传信息50条以上。(4)局LED屏。利用局LED大屏幕滚动播放图片宣传20张以上,宣传视频2个以上。

宣传时间:2018年1-12月。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各市农机局(农委)。          

(二)广西农机化2017年度工作亮点

宣传内容:2017年各项农机化工作的有力举措、突出亮点及显著成效。

宣传载体:宣传画册。编印《广西农机化2017年度工作亮点》画册分发给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各市县农机化主管部门。

宣传时间:2018年1月。

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农机投入春耕、双抢等重要农时作业情况

宣传内容:各地抢前抓早、精心组织、强化服务、有序有效争抢农时,发挥农机化作用,加快农业生产进度、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等各项工作情况。尤其是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应对异常天气等突发事件,紧急调度农机抗灾救灾夺丰收的典型事例。

宣传载体:(1)电视台。在各级电视台上宣传报道20次以上。(2)报刊。在各种报刊上刊登宣传报道文章20篇以上。(3)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在相关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原创性宣传信息60条以上。(4)局LED屏。利用局LED大屏幕滚动播放图片宣传20张以上,宣传视频2个以上。               

宣传时间:2018年1-12月。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局监督管理处、科教质量处,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自治区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自治区农机鉴定站、各市农机局(农委)配合。

(四)自治区农机局及各地重要政策、会议、培训班、活动情况

宣传内容:自治区农机局和各地重要政策、综合性及大型会议、培训班、活动等。

宣传载体:(1)电视台。在各级电视台上宣传报道30次以上。(2)报刊。在各级报刊上刊登宣传报道文章40篇以上。(3)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在相关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原创性宣传信息50条以上。(4)板报。在自治区农机局办公楼一楼出版宣传板报10期以上。(5)局LED屏。利用局LED大屏幕滚动播放宣传图片30张以上。 

宣传时间:2018年1-12月。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局人事处、机关党委、监督管理处、科教质量处、甘蔗办、老干处,局属事业单位、各市农机局(农委)配合。

(五)甘蔗“双高”基地生产全程机械化、创建全国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情况

宣传内容:甘蔗“双高”基地生产全程机械化和创建全国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的举措、进展及成效。

宣传载体:(1)电视台。在中央、广西等各级电视台上宣传播放10次以上。(2)报刊、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广西日报等报刊及相关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上宣传报道文章、信息30篇(条)以上。(3)局LED屏。利用局LED大屏幕滚动播放宣传图片20张以上。 

宣传时间:2018年1-12月。

责任单位:局甘蔗办牵头,局办公室、科教质量处,自治区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自治区农机鉴定站、各有关市农机局(农委)配合。

(六)农机购置补贴与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

宣传内容:进一步深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制度改革,推动第三方力量参与新产品补贴额度确定,简化补贴申报手续,重点向主要作物全程机械化、优势特色农作业机械化所需机具倾斜,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宣传载体:(1)电视台。在各级电视台上宣传报道15次以上。(2)报刊。在各级报刊上刊登宣传报道文章20篇以上。(3)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在相关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原创性宣传信息50条以上。(4)手册。编印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手册。

宣传时间:2018年1-12月。

责任单位:局监督管理处牵头,局办公室、科教质量处,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各市农机局(农委)配合。

(七)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情况

1.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

宣传内容:(1)继续巩固和充分发挥全区已建成的大型水稻工厂化育秧中心及烘干中心示范带动作用情况。(2)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和示范县建设情况。(3)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

宣传载体:(1)电视台。在各级电视台上宣传报道10次以上。(2)报刊。在各种报刊上有宣传报道文章20篇以上。(3)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在相关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原创性宣传信息30条以上。(4)局LED屏。利用局LED大屏幕滚动播放宣传图片20张以上。 

宣传时间:2018年1-12月。

责任单位:局科教质量处牵头,局办公室、自治区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各市农机局(农委)配合。

2.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创新示范基地建设

宣传内容:(1)巩固提高2017年马铃薯、水果、桑蚕等13个优势特色作物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成果、发挥作用情况。(2)实施9个优势特色作物生产机械化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情况。

宣传载体:(1)电视台。在各级电视台上宣传报道8次以上。(2)报刊。在各级报刊上刊登宣传报道文章15篇以上。(3)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在相关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原创性宣传信息30条以上。(4)局LED屏。利用局LED大屏幕滚动播放宣传图片20张以上。

宣传时间:2018年1-12月。

责任单位:局科教质量处牵头,局办公室、自治区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各市农机局(农委)配合。

(八)作风建设年活动、扶贫情况

宣传内容:作风建设年重要活动及成效,定点帮扶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宣传载体:(1)报刊。在各级报刊上刊登宣传报道文章10篇以上。(2)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在相关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原创性宣传信息30条以上。(3)板报。在局办公楼一楼出版宣传板报2期以上。(4)局LED屏。利用局LED大屏幕滚动播放宣传图片10张以上。

宣传时间:2018年1-12月。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牵头,局办公室、局属事业单位、各市农机局(农委)配合。

(九)农机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情况

宣传内容:农机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相关情况。

宣传载体:(1)电视台。在各级电视台上宣传报道5次以上。(2)报刊。在各级报刊上刊登宣传报道文章10篇以上。(3)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在相关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原创性宣传信息20条以上。(4)局LED屏。利用局LED大屏幕滚动播放宣传图片10张以上。

宣传时间:2018年6-12月。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局监督管理处、科教质量处、甘蔗办、局属事业单位、各市农机局(农委)配合。

(十)农机安全监管、质量与鉴定、研发与推广

1.农机安全监管

宣传内容:组织实施新出台的2个规章情况,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联合执法检查,开展变型拖拉机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异地发牌发证、无牌无证行驶、违法改装拼装等各种农机安全违法行为以及“平安农机”创建等情况。

宣传载体:(1)电视台。在各级电视台上宣传报道20次以上;(2)报刊。在各级报刊上刊登宣传报道文章20篇以上。(3)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在相关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原创性宣传信息50条以上。(4)板报。出版宣传板报2期以上。(5)局LED屏。利用局LED大屏幕滚动播放宣传图片10张以上。

宣传时间:2018年1-12月。

责任单位: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牵头,局办公室、各市农机局(农委)配合。

2.农机质量管理及甘蔗机械试验检测鉴定基地建设

宣传内容:(1)贯彻落实《产品质量法》、《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维护农机生产者、使用者、消费者权益情况,开展3.15专项宣传。(2)各地推进农机质量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3)农机产品试验鉴定、农机质量调查等情况。(4)甘蔗机械试验检测鉴定基地建设情况及成效。

宣传载体:(1)电视台。在各级电视台上宣传报道8次以上。(2)报刊。在各级报刊上刊登宣传报道文章10篇以上。(3)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在相关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原创性宣传信息30条以上。(4)局LED屏。利用局LED大屏幕滚动播放宣传图片10张以上。

宣传时间:2018年1-12月。

责任单位:自治区农机鉴定站牵头,局办公室、各市农机局(农委)配合。

3.农机研发与推广

宣传内容:引入农机科研院所、制造企业到广西设立工作站,参与优势特色农业机械设备研发与推广等情况。

宣传载体:(1)报刊。在各级报刊上刊登相关宣传报道文章3篇以上;(2)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在相关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原创性宣传信息10条以上。(3)局LED屏。利用局LED大屏幕滚动播放宣传图片10张以上。

宣传时间:2018年1-12月。

责任单位:局科教质量处牵头,局办公室、各市农机局(农委)配合。

(十一)2018中国甘蔗机械化博览会举办情况

宣传内容:2018中国甘蔗机械化博览会举办相关情况。

宣传载体:(1)电视台。在各级电视台上宣传报道10次以上。(2)电台。在各级电台上宣传报导10次以上。(3)报刊。在各级报刊上刊登宣传报道文章30篇以上。(4)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在相关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原创性宣传信息40条以上。(5)板报、LED屏幕。在局办公楼一楼出版宣传板报1期以上。利用局LED大屏幕滚动播放宣传图片、信息15张(条)以上。(6)宣传画册。编印《2018中国甘蔗机械化博览会》宣传画册500本。

宣传时间:2018年6-12月。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局科教质量处、局属事业单位配合,有关市、县农机局(农委)配合。

(十二)《广西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宣传内容:贯彻落实《广西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推动各级政府加强领导并大力支持农机化工作等相关情况。

宣传载体:(1)报刊。在各级报刊上刊登宣传报道文章3篇以上。(2)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在相关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原创性宣传信息10条以上。(3)LED屏幕。利用局LED大屏幕滚动播放宣传图片、信息10张(条)以上。

宣传时间:2018年4-12月。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局监督管理处、科教质量处、甘蔗办,局属事业单位、各市农机局(农委)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自治区农机局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自治区农机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指导市、县(区)农机化宣传工作。韦周凡局长为组长,杨义、黄汉全、江垣德副局长为副组长,范军灿、林宏明、廖树锋、刁其朗、黄荣忠、莫波、黄卡林、李建茂、黄志华、劳泰伟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自治区农机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范军灿兼办公室主任,罗朝东、黄文莲为副主任,各市农机局(农委)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具体宣传方案。

(二)明确责任。以自治区农机局名义召开的会议、举办的活动,综合性、大型会议、活动宣传材料(文字、照片或视频)收集、编拟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其他由主办单位负责;主办单位负责的宣传材料,在会议、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根据需要在会议、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内容审查、做好相应记录备查并将宣传材料发送到“广西农机化信息网”、局LED屏等媒介上。放置于局办公楼一楼大厅的宣传板报,由有关单位向局办公室提供材料,办公室统一制作、发布。各市拟放到“广西农机信息网”有关栏目上的宣传资料,由市农机局(农委)负责审核。

(三)强化培训。举办文秘宣传信息员培训班,对有关从事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四)注重合作。各级农机化部门要上下联动,加强与各媒体的沟通合作,主动提供新闻线索,挖掘新闻点,共同开展新闻选题和宣传内容研究,邀请媒体开展跟踪采访、驻点采访等,形成农机化宣传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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