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开展我市外事侨务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靖西市外侨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限额外临时聘用人员1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
财务岗位人员1名。
二、招考聘用基本条件
招考聘用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技术过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同等条件下6个边境乡镇(湖润镇、岳圩镇、壬庄乡、龙邦镇、安宁乡、吞盘乡籍贯人员)优先。
(四)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0日至1999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五)性别要求:男性优先。
(六)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要求: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会计与审计类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有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原定于11月25日截止,现延长至12月4日(周六、周日正常上班)。
(二)报名地点:靖西市外侨办
(三)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和岗位要求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驾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
2.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写上姓名);
3.现场领取并填写《靖西市外侨办招聘临时人员报名登记表》。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四、面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选拔。即: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择优聘用。
(一)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携带个人身份证参加面试。若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报名情况,调整拟进入面试人数。
(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能力、岗位认知等。
五、考核与体检
(一)确定考核人选。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二)考核。考核由市人社局、市外侨办负责。
(三)体检。市外侨办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从参加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审批
经面试、考核和体验合格,由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毕业院校和专业、面试的成绩排名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市人社局批准,由市外侨办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待遇与管理
(一)由市外侨办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报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工资待遇按照(靖政函〔2015〕490号)文件标准执行,即每月2000元,并按相关规定按比例缴纳社保5险。
(三)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从参加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在受聘期间进行年度考核(按聘用之日起满一年为一个年度)和聘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如继续聘用,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市人社局复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再办理续聘相关手续。
报名联系电话:0776-6212346。
靖西市外侨办 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