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2016年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按照财政部和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我市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1772万元,比2015年下降5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14万元,比2015年增长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58万元,比2015年减少482万元, 变化主要原因一是加强车辆管理、控制车辆使用,二是公务用车改革收回大部分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费0万,比2015年增少38万元。
2016年我市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2量,为公安局购置业务用车;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39辆;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6366批次,56819人次,共9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30批次,2051人次,共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