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城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靖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西市城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靖政办发[2017]198号),简称《车辆停放管理办法》,现就《车辆停放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车辆停放管理办法》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市汽车的保有量迅猛增加,我市小汽车保有量达增加快,据交警支队汇报,每日车辆入户量30多辆,而靖西市城区依法施划在案的停车泊位少,市区内没有大型专业的停车场。和区内其他市一样,我市城区停车场资源稀缺导致停车服务收费行为不规范、停车资源得不到合理配置等问题日益突出:一是停车服务没有实行差别化收费标准,城区停车收费区域分类尚未明确,有限的城市停车设施得不到高效使用;二是城区停车设施停车服务收费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边界没有明确,停车收费明码标价行为不规范、监管难问题突出;三是停车秩序混乱,城市道路、人行道、居住区停车乱的问题尤其突出,严重影响城市交通和居民生产生活;四是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主体为民营企业,其停车收费硬件投入不足,因停车计时计费原因造成收费纠纷时有发生,且民营企业经营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也与现行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的政策规定不符。城市停车服务收费存在的问题,引发很多管理上的难题,亟须通过规范性文件予以明确、规范。因此,出台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完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改善城市停车环境,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既是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推进我市价格机制改革工作任务和完成自治区绩效考核目标任务,也是优化我市发展环境、满足城市居民停车需求、提高生活满意度的现实迫切需要。
二、《车辆停放管理办法》出台依据
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6〕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桂价综〔2015〕9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城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7]66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起草依据具体引用条款:
1、《价格法》“第三条 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第六条 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 “第十三条 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第十八条 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一)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二)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四)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第十九条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地方定价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
2、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6〕30号)“二、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作用……(七)健全交通运输价格机制……完善停车收费政策,2017年12月底前,各市、县(市、区)要制定、完善本地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健全落实主要由市场决定停车收费机制,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
3、《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桂价综[2015]96号)“辖区内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4、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第二条“除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以外,对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的停车设施,由经营者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第三条“对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需要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要纳入地方定价目录,明确管理权限,规范定价办法和程序,有效约束政府定价行为。”
三、《车辆停放管理办法》的形成过程
(一)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决策调研
制定了《市物价局完善靖西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内容、方法步骤,到相关部门进行调研。
(二)草拟《<车辆停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向人大、政协、政府部门及市人民政府征求意见,按照反馈意见进行完善。
(三)提交市法制办合法性审查
经过多次和全面的修改完善,送市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立法依据充分,符合程序规定,具有合法性、可行性、规范性,可提交市人民政府审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