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西市全面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日前,靖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靖西市全面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现就出台《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出台《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意义及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金融支持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4〕33号)、《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全面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7〕116号)等文件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人寿签署的《全面战略合作协议》要求,为充分发挥保险业服务"三农"的作用,切实提高低收入农民的经济保障水平,着力完善农民群众多层次保障体系。
二、中国人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全家福”参保程序、理赔程序
凡出生28日以上,70(含)周岁以下,能正常参加劳动的我市农村户籍的居民都可参保,以家庭为单位、每户100元缴纳保费,期限为一年。
凡参保者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后,其本人或家属及村委会都可以拨打中国人寿客户服务电话95519或县级支公司客户服务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