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的
解读
2017年12月22日,靖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靖西市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的解读》(以下简称《取消决定》),现就出台《调整决定》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出台《取消决定》的意义及依据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 发〔2017〕4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7〕61号)精神,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4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
二、工作要求和部署
对公布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市场已具备自我调节能力 的,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要重点转向制定行业标准规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由同一部门对相同内容进行重复审批的事项,相关部门在削减重复审批、合并办事环节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保留审批事项的准入把关作用,发挥认证管理的积极作用,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盲区。改革涉及的各级各部门要做好衔接工作,及时调整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及时对外公布并加强宣传,确保取消到位、监管到位。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政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