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靖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成立靖西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依据和意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 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部、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143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69 号)。制定《关于成立靖西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为确保靖西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实现农田灌排工程良性运行和农村水利体制改革创新,有效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内容
靖西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领导小组组长由靖西市市长担任,靖西市分管水利副市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市发展和改革局、水利局、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局、物价局、国土局、林业局、岜蒙水库管理局、朋怀水库管理所等局(办)等部门领导以及有关项目各有关部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搞好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行部门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