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搬迁对象
问:我市范围内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搬迁?
答:搬迁对象为具有我市户籍的农村人口,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是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是整屯搬迁,包括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20户以下基础设施薄弱扶贫成本高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经过精准识别需要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优先安排位于地震活跃地带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贫困人口。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原则上按不超过本地搬迁规模10%的比例确定,并分年度实施。
具体对象以各乡(镇)人民政府进村入户调查造册、经户主签字同意后列入当年扶贫移民实施方案的农户为准。
因采矿沉陷、开发占地、工程建设等原因需要搬迁的人口,不列入扶贫移民搬迁安置范围。
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搬迁和同步搬迁有什么区别?
答:主要区别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对象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可享受最少2.4万元/人的住房补助;同步搬迁对象是非贫困人口,可以享受不高于2.4万元/人的住房补助。
问:我家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但是我家居住在大石山半山腰,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符合搬迁条件吗?
答: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居住在环境恶劣、生态脆弱、不具备基本生产和发展条件的农村人口,符合搬迁条件。因不是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所以按同步搬迁对象住房补助标准予以补助。
问:我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但是家庭经济条件比我屯建档立卡贫困户好不了多少,能否列为扶贫搬迁对象?
答:不可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的认定以扶贫部门的建档立卡数据为判断依据,贫困程度以本次精准识别分数线为划分标准。
问:我屯受到地质灾害隐患影响,必须进行整村避险搬迁,全屯都可以申请为搬迁对象吗?
答:受到地质灾害隐患影响的村屯,经市国土部门出具相关文件认定为地质灾害点后,全屯均可列为搬迁对象。
问:我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但是我屯没有做过相关搬迁的申请报告,我家是否可以单独申请列为搬迁对象?
答:可以,在各年度规定的时间内,到户口所属乡(镇)府报名填写相关表格即可。
二、安置方式
问:我可以自由选择到任何一个安置点安置吗?
答:可以。只要符合搬迁条件,在全市范围内经由政府建设或认定的安置点,你都有权利去报名安置。比如,你家在新甲乡,你可以选择到市政府设置的城区集中安置区安置,也可以选择到新圩、湖润、渠洋三个集中安置区安置。但目前除了城区集中安置点外,其他三个安置点还在计划实施当中。
问:我家所在村屯已列为地质灾害搬迁点,我是否可以单独报名到城区安置?
答:可以。
三、补助标准
问:我家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里有父母、妻子及一个女儿共5人,我能得到多少住房补助?
答: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市扶贫办建档立卡在册的贫困户按人均不少于2.4万元给予购房补助,非贫困人口按不高于2.4万元补助。家庭人口已当地派出所登记的户口簿人数为准。如果你家里的5口人均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则你家可获得不少于2.4×5=12万元的购房补助。
问:我家有4人,包括我夫妻二人,老父亲和我的儿子,申请搬迁的时候,老父亲还健在,在我的搬迁申请获得批准之后,老父亲过世,那我能得到多少住房补助?
答:去世的人口不能列入补助资金的计算中。
四、补助发放
问:我打算报名购买城区集中安置房,面积为100平方米,我需支付多少钱?
答:不同的安置点房价以各年度《靖西市xxxx年度扶贫移民搬迁工程购房报名须知》为准。例如,某年度城区集中安置房指导价为1600元/平方,你选购100平方米户型的房子,则房屋总价约16万元,假如你家是贫困户且有4人,那么你们将获得最少4×2.4=9.6万元的购房补助,你只需缴纳大约6.4万元即可获得该房屋。需要注意的是,购房补助也并非发放到搬迁农户手中,而是由市政府直接转由开发商统筹做为购房款。
问:购房款是预付还是交房后支付?
答:购房款由政府团购向开发商购房时支付,有意愿搬迁到政府确定的集中安置点进行安置的农户需在报名时交纳1万元保证金,该款项由市财政局专户统一管理。如放弃购房资格,则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以上一个问题情况为例,你已交1万元保证金,公示后符合搬迁条件,并选定房子户型及位置,在政府通知交房时,还需缴纳约5.4万元即可入住(也可通过申请银行住房贷款分期付款,但前提是你必须符合放贷条件,办理有住房分期贷款手续)。
五、住房安排
问:我家不是贫困户,想购买一套110平方米的安置房可以提交申请吗?
答:可以。只要通过审核条件,如房源充足则可直接报名获取,但原则上是优先安排贫困户。
六、安置房产权
问:我购买了城区集中点的安置房,如何获得产权?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我市相关政策规定,搬迁户按搬迁协议中明确条款交清房款后,由投资商统一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搬迁户办理房屋产权证。办证费用由搬迁户自行承担。
问:如果我购买的安置房过了5年期限,我想转给在城区上班但还没有房子住的亲戚的小孩,可以吗?
答:不可以。按政策规定扶贫移民安置住房的房屋产权10年内不得私自转让。如确需转让,转让对象必须同样为经过公示核实确定的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对象。同时严禁移民农户非法转让房屋,对擅自转让住房的,将严肃查处。
七、报名程序
问:我想报名购买安置房,该如何报名?
答:根据我市相关规定,有意愿搬迁的农户,须带上户主身份证和家庭成员户口簿的原件、复印件到户口所在乡镇政府填写报名表,由乡镇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扶贫开发攻坚指挥部移民组(设在市扶贫办),由市扶贫开发攻坚指挥部移民组组织二次审核后公示确认。
八、住房贷款
问:我家已筹够买房子的资金,但是在房子装修和后续生活保障上较困难,可以申请贷款吗?
答:政府贴息贷款不限于购房,可以用于房子装修、投资、创业等合法生产经营活动。购买住房每户也可以申请不超过10万元额度并不高于银行基准利率的全额贴息贷款,贴息期限为不超过三年。
问:我家特别困难,从来没有申请过贷款,也没有明确的经济收入来源,也可以申请贷款吗?
答:根据我市相关政策规定,对与银行无合作历史、收入来源不明确,但个人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在身份合法、用途合理、无不良信用记录前提下,通过担保机构担保的方式,贫困户给予3年、特别贫困户5年5-10万元的贷款,按不高于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贷款贴息补助。具体担保机构以市扶贫移民搬迁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公布为准。
问:贴息贷款是不是就意味着我只需要还贷款的本金就可以?
答:原则上可以这样理解,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贴息资金实行移民先付后贴,由市财政直接补助移民户,贫困户超过3年、特别贫困户超过5年的由移民农户自行承担贷款利息。
九、土地政策
(一)旧宅基地
问:我家搬迁后,旧宅基地、老房子还是我的吗?
答:对于搬迁到政府划定的集中安置区的搬迁农户,旧宅基地、老房子还是属于搬迁农户所有;对于整村就近安置的搬迁农户,旧宅基地需进行复垦。
问:对于宅基地有何相关政策?
答:我市鼓励搬迁农户以自愿为原则,将闲置的宅基地退出,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复耕或用于生态建设。实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对原有宅基地复耕为耕地的,用地指标由市人民政府统筹管理使用;对农村闲置宅基地,要优先复垦为耕地,对地形坡度超过25度等不符合复垦耕地条件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因地制宜,复垦为林地、园地等农用地。复垦后由村集体组织优先承包给原宅基地使用权人耕种或管理经营,原宅基地使用权人不耕种或不管理经营的,由村集体组织承包给同村其他农户耕种或由村集体组织承包给同村其他农户,也可由集体统一管理经营。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
问:我搬迁到集中安置区安置后,我原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还是我的吗?
答:扶贫移民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政府不强制收回,搬迁农户依然可以统一转包、出租、转让或者入股,收益归搬迁农户所有。同时,扶贫移民搬迁农户在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后,继续享受政府原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相关补助补贴。
(三)林权
问:我搬迁后,原属于我的山场林权还能保留吗?
答:扶贫移民搬迁农户依然享有原林地和退耕还林、生态等各种补助不变;同时,林业部门、乡镇政府和村需组织力量,切实保护林木,杜绝偷伐乱砍现象发生。
十、就业政策
问:我从农村搬到县城,没有合适的劳动技能,要如何找工作?
答:市人民政府将专门针对搬迁农户开办免费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班,提升移民就业、创业能力,使搬迁农户掌握一技之能后再外出务工;市人社部门将积极组织和联系广东、广西、云南等周边省份的厂家,积极为移民务工创造条件,搬迁农户也可以在本市的工业园区或到本市企业报名参加务工。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条件的移民,可承包土地从事种植养殖业,或者从事建筑施工,各类服务行业等。随着城镇人口增加,市人民政府还将提供如保洁、保绿、社区公共设施维护等更多的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搬迁农户中的就业困难家庭。具体可咨询工信局、人社局、住建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
问:我想自己开个店面之类的,有什么政策支持?
答:对于搬迁农户自主创业的,优先办理工商执照;对于农村青年、妇女创业的,由担保机构担保后,给予每户提供5-10万元创业小额贷款,按不高于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贷款贴息补助。对吸收扶贫移民就业达35%以上的企业,由市财政局、工信局等部门向自治区申请贷款贴息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以倾斜扶持;对吸纳一定比例移民稳定就业的企业,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予以适当减免;对新增就业岗位优先安排移民的产业化项目,在专项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倾斜;对吸纳移民就业的旅游项目,在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倾斜;对招用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移民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十一、惠农政策
问:我家搬迁到城区后,还可以享受惠农政策吗?
答:搬迁农户可以享受自治区出台的各类优势特色产业扶持优惠政策,享受迁入地的各项支农惠农补贴政策,调整直补政策,将种粮、良种、农资、农机等直接补贴覆盖移民搬迁点,按现行补贴标准执行不变。继续享受原籍的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等补助政策。
十二、户籍政策及社会保障政策
问:搬迁后是不是一定要转出户籍?
答:不一定,以搬迁农户意愿为准。
问:搬迁后我之前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还可以享受吗?
答:移民搬迁后仍然保留农村户籍的,在原住地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新农合、养老保险等政策不变。
问:搬迁后我想把户口转到迁入地,能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答:移民搬迁后自愿转为城镇户籍的,由迁出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做好转移接续工作,实行社区属地管理,纳入城镇社保体系,享受当地同等的城镇居民医疗卫生、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政策。迁出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搬迁农户办理户籍转移业务,移民农户办理户籍业务免收迁移证、户口薄工本费等一切行政性收费。
问:我原来按照农村标准缴纳养老保险,现在我户口转移到城镇为城镇人口,那么我的保险、养老金如何界定?
答:扶贫移民搬迁农户由农转非后,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保障标准,搬迁农户只需要补缴城镇养老保险与农村养老保险保费差额部分,即可享受城镇居民养老金标准。
问:我原来在农村参加新农合,现在转为城镇户口后,将来我的医疗保险按那个标准缴纳?保障水平如何?
答:转为城镇户口后,当年实行新农合医疗保险保障标准,下一年需按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标准缴纳费用,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保障水平。需注意的是,在扶贫移民搬迁农户核转户籍后的两个月内,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房产证以及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关系的转交、核转工作。
十三、本政策解答
本政策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政策汇编为依据,并跟随国家、自治区政策变动做相应调整。具体由靖西市扶贫移民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老乡家园”——靖西市城区扶贫移民安置小区项目简介
靖西市“老乡家园”扶贫移民搬迁项目是根据自治区及靖西市扶贫移民搬迁“十三五”规划布局建设的重点工程,是靖西市委、市人民政府全力推进的扶贫移民搬迁项目。项目搬迁安置对象为我市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及符合扶贫移民搬迁条件的农村居民。
项目位于靖西市壮锦大道与龙邦二级路交汇处南面(新靖镇足登屯旁),于2015年8月13日立项,由靖西市龙祥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项目总投资约12.5986亿元,占地总面积414599.40㎡,计划搬迁总户数5032户,安置人口30000人。
小区规划设计有3房2厅1厨2卫、3房2厅1厨1卫两种户型,面积从64.36㎡—106.18㎡不等(其中:60㎡有490户,90㎡有4060户,110㎡有482户)。小区配套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建筑、商业铺面、道路、桥梁、景观绿地、休闲广场、体育运动场及配套医院、幼儿学校等,小区建筑密度24%,绿地率33.20%,容积率1.35,地面停车位1882个,地下停车位252个。小区建成后将成为集住宅、商铺、医疗、教育、文化休闲为一体的扶贫移民安置小区。
凡属我市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及符合扶贫移民搬迁条件的农村居民均可到户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报名认购。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对象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可享受最少2.4万元/人的住房补助;符合同步搬迁条件的对象,可以享受不高于2.4万元/人的住房补助。
热忱欢迎符合搬迁安置条件的农户踊跃报名!
靖西市扶贫移民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6年2月